问题 | 对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对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作为权利方的您可按下述步骤执行操作:
发出书面通知: 首要之事便是向对方递交书面通知,明确告知其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自身职责。 解除合同: 倘若您有意终止与对方的商业合作关系,您有权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追究违约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如对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您有权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收集证据: 在决定启动司法程序或仲裁之前,务必全面搜集与违约行为有关的各类证据及文件。 提起诉讼或仲裁: 若经双方协商无果,您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亦或是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请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解除合同,同时还需赔偿由此给您带来的经济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如合同中已设定违约金条款,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媒体曝光或发律师函: 若期望对方能够尽快履行合同义务,您可考虑通过媒体曝光或者发送律师函等手段对其施加压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后可以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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