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当事人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按照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的形式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责任如下:
一、继续履行。 一方存在违约的行为时,非违约方已经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当然,这里必须是能够继续履行的合同,如无继续履行的可能的,非违约方不能强人所难仍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 二、采取补救措施。 合同的质量不符合约定违约的,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协议补充后不能达成补充协议,而且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无法确定。 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三、赔偿损失。 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是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应当依法赔偿非违约方所受损失的责任。 当然,如损失都并非违约所造成的,那么非违约方是不能要求赔偿损失的。 四、定金责任。 主要是以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五、违约金责任。 可以有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 款以及相关条 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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