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只签名字不按手印有效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合同仅签署名字而不按手印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角度来看,当当事人借助合同书形式来订立合同之时,自所有当事人都完成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动作后,合同便宣告成立。 在尚未进行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如果其中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的义务,而另一方也予以接受,那么该合同同样成立。 由此可见,签名与按手印在法律层面上具有相同的效力。 只要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并且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即便只是签署了名字而没有按手印,合同依然是有效的。 然而,倘若合同中特别约定了必须按手印才能够生效,那么按手印就会成为合同生效的关键条件。 比如,在一些涉及重大财产或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的合同中,可能会明确要求双方按手印以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总之,合同的生效与否不能仅仅依据是否按手印来判断,而要综合考虑合同的内容、双方的意愿以及法律的规定等多方面因素。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小朱仅签署名字未按手印,后小朱想反悔,称没按手印合同无效。小李认为合同有小朱签名就有效,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事人借助合同书订立合同,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后合同成立,签名与按手印有相同法律效力,所以一般情况下小朱签了名合同有效。 2、若此合同无特别约定必须按手印生效,且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愿表达,那仅签名的合同依然有效,小朱不能以未按手印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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