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解协议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和解协议在特定情形下可能会失去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大方面:主体方面: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言,他们订立的和解协议是无效的。 像那些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心智尚未成熟,无法独立进行民事行为,包括订立和解协议。 还有八周岁以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他们也不具备独立订立和解协议的能力。 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和解协议,若未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就属于效力待定状态。 一旦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该和解协议就无效了。 意思表示方面: 如果一方通过欺诈手段,故意编造虚假情况让对方陷入错误认知后订立和解协议,这种情况下协议无效。 或者以胁迫的方式,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和解协议,同样无效。 双方恶意串通,为了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而订立的和解协议也是无效的。 例如,债务人出于逃避债务的目的,与个别债权人恶意串通达成和解协议,严重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和解协议也不被认可,比如为了进行洗钱活动,却伪装成正常的商业和解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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