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人不占股份由谁承担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公司法人不持有股份时,其基本运作规则是公司会凭借自身所拥有的全部财产来对债务负责。
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就如同一个独立的个体,会以自身所具备的资产去应对外界的各种民事责任。 倘若公司的股东出现了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比如为了逃避债务而故意为之,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么股东就有可能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比如说,股东为了躲避债务,将公司的财产和自己的个人财产混为一谈,使得两者难以区分,又或者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况。 在这些特定的情形下,公司的债权人就有权利要求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而言之,在通常的情况下,当公司法人不占有股份时,债务由公司来承担。 然而,在那些特殊的情形之下,股东则可能需要肩负起相应的责任,以维护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市场的正常秩序。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公司法人但不持有股份。公司产生债务后,股东小李为逃避债务,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致使难以区分。债权人小胡要求小李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小李拒绝,认为应由公司承担债务,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正常情况下,公司法人不持股时,债务由公司承担。 2、但此案件中,小李存在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的行为,属于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严重损害债权人小胡利益,小胡有权要求小李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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