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欠账父母有责任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子女欠账父母是否有责任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一、子女为未成年人时 当子女未满18周岁,他们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这意味着他们在很多民事活动中,不能像成年人那样独立地做出完全有效的行为。 比如,购买价值较高的商品、签订一些重要的合同等,他们可能无法准确判断行为的后果。 在这种情况下,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对子女有保护其财产权益、代理其进行民事活动等重要职责。 所以,当子女对外欠下债务时,父母一般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例如,未成年人在购买学习用品等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物品时所欠的小额债务,或者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而产生的赔偿债务等,父母都需要代为偿还。 二、子女为成年人时 子女成年后,便成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个体,能够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负责。 他们在经济、生活等方面都有了独立决策和承担责任的能力。 此时,子女对外所欠的债务,通常由他们自己负责偿还,父母一般没有偿还义务。 当然,除非父母自愿代为偿还,或者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父母为子女的债务提供了担保。 若父母提供了担保,当子女无法按时偿还债务时,父母就需要按照担保约定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的儿子小李16岁,购买高价电子产品欠款,商家要求小朱偿还;小静的女儿小丽成年后创业失败欠债,债权人要求小静代偿,引发争议,焦点在于子女欠账父母是否有偿还责任。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李欠款一事,因小李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高价电子产品超出其年龄、智力相适应范围。小朱作为法定监护人,有保护子女财产权益等职责,一般需承担偿还责任。 2、对于小丽欠款情况,小丽成年后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对自己行为及后果负责。通常其对外债务应由自己偿还,小静一般无偿还义务,除非小静自愿代偿或为小丽债务提供了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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