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权的要件包括哪些内容和方法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代位权的设立条件和程序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各项要素的确认与落实:首先,债权人为享有代位权的主体,必须先明确债权人对于债务人间所享有的合法且有效的债权已届满;
其次,债务人应当积极履行其到期债务,但若其未能及时行使或放弃该项权利,则构成了代位权的前提条件之一; 再次,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行为,必须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实质性的损害;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并非专属性质,例如基于扶养、抚养、赡养、继承等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以及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益。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主张代位权的一方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实以上各要素的存在。 此外,代位权的行使还须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予以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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