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权诉讼以谁的名义进行诉讼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代位权诉讼中,原告的身份无疑是债权人为之,而被告则通常作为次债务人为之,这是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的。
当债权人的债权期限届满之后,若债务人未能积极地行使其到期债权,从而给债权人带来了实质性的损害,那么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以自身的名义来代位行使债务人所拥有的债权。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时,其所能涉及到的范围仅限于其自身的债权本身。 此外,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过程中所产生的必要费用,应当由债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代位权诉讼是为了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法律措施,但是其行使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条件与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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