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权利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代位权乃指,当债务人为行使其对第三方所拥有之权利怠慢拖延,而导致债权人自身权益受损失之际,债权人得以以自身名义,代理债务人行使对该第三方的权利。
欲行使代位权,须满足以下四大条件:首先,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关系必须合法成立; 其次,债务人需要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行为; 再者,该行为应当给债权人造成实际的损害后果; 最后,被怠于行使的债权必须已经届满期。 另外,债权人还可依据撤销权维护自身权益。 撤销权主要在于,当债务人实施减损财产总量的行为,严重威胁到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有权依法请求法院撤销此种行为。 具体而言,如债务人主动放弃其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情况。 无论是行使代位权还是撤销权,都需要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来实现,并且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主张。 在此过程中,债权人还需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明其符合上述各项条件,否则可能会面临法院不予支持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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