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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条件有哪些内容要求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债权人要想让代位权成立,那得满足这些条件。
首先,得保证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是合法的,而且得是有效的,并且已经到了该还钱的期限。
这可是行使代位权的根本基础,要是债权不合法或者没到期限,那可就没法行使代位权。
其次,债务人得懒懒散散地,也就是怠于行使他到期的债权。
啥意思。
就是说债务人没有通过打官司或者申请仲裁这种正规的方式,去向他的债务人去主张自己的权利。
然后,债务人这种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给债权人造成伤害。
这就意味着,债务人没啥其他财产可以用来履行债务,那债权人的债权就很危险,有可能就实现不了。
最后,债务人的债权不能是那种专门属于债务人自己的债权。
比如说基于那种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还有像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等这些权利,都不能算。
总之,只有把这些条件全都满足,债权人的代位权才能成立,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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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3 7: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