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撤销权对于有偿转让的规定有哪些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民法典》对撤销权在有偿转让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当债务人以那种明显低于正常水平的低价来转让财产时,这就可能影响到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要是受让人还知晓这种情况,那债权人就有权利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这一行为。
这里所说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通常是指转让价格低于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的百分之七十。
不过,在判断到底是不是明显不合理低价的时候,不能光看这一个标准,还得综合考虑交易当时的各种具体情况,比如市场的供求关系、交易的紧急程度等等。
另外,债权人要行使撤销权,必须得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那一天起一年内去行使。
要是从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五年了还没有去行使撤销权,那这个撤销权就会消失,以后就没办法再去撤销。
所以,债权人一定要注意把握好这些时间节点,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8 8:5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