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讨债追诉期从何时开始算时间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讨债追诉时效,一般被视为诉讼时效,其具体起算方式为自债权人知晓或应该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例如,若协议附有还款日期规定,那么该还款日的终期便为诉讼时效计算的起点。 然而,若协议未注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可随时行使请求权让债务人履行债务,在此情况下,诉讼时效将自债权人提出还款请求且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之日起开始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如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曾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则诉讼时效将会中止,并需重新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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