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才能撤销法院执行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欲请求撤销法院已开始执行的事项,往往需符合特定的前提条件。
例如,申请人主动撤回其诉讼请求; 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有权机构予以宣告无效或撤销; 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已经离世,其生前并未留下任何财产可供强制执行,并且也未有任何人负有代为履行其债务的责任; 在追讨赡养费、扶养费以及抚养费方面的诉讼中,作为胜诉方的当事人亦不幸去世; 或者在一些特殊的案件中,经过与被执行人的协商,取得了执行和解方案,且该方案已经得到完全落实等等。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依当时环境、事态的具体详情进行全面评估,然后再做出撤销执行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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