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的承担和加入的区别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务之承担乃原债务人从原有之债务关系中退出,取而代之的乃是全新的债务人完全肩负起原本属于原债务人的那部分债务责任义务。
反之,债务的加入则是在原有的债务关系中引入新的债务人,与原债务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应尽之债务责任,而原债务人并未退出该项债务关系。 由此可见,承担代表着债务主体的更迭变换,而加入则是债务主体数量的增加。 在法律效果层面,承担有可能使得原债务人得以摆脱债务责任,然而加入却无法达到这一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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