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强制执行的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公证实施强制执行之具体范围,一般涵盖以下几类文书:涉及金钱给付义务的借款合同、还款协议以及其他债权文书;各种类型的履行性合同,例如商品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以及那些以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教育费用、赔偿金或补充金为其主要内容的协议等等。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还需特别关注的是,公证债权文书必须具备明确的债务标的、明晰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双方当事人对相关事项均未产生任何异议这三个必要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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