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禹州退购房定金在哪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好,您有权利向我们的销售部门正式提出请求,诚挚地请求他们能够将已经收到的预付定金原数奉还给您。
所谓定金,是在签署或者执行合同的过程中,为了确保双方的信用和权益,通过提前支付一定额度的货币资金或者等价实物作为承诺保障的一种行为。 关于定金的支付和接收,负责支付定金的一方称之为“定金交付人”,而接受定金的另一方则为“定金接收人”。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当事人双方都可以自由协商,共同决定由哪一方将定金交付给对方,以此来作为债权的担保措施。 如果债务人能够按照之前的约定履行债务责任,那么这部分定金就应该用来抵扣货款,或者被强制性收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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