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有效期从什么时间算起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借据的有效期限的解释,主要涉及到法律上的诉讼时效问题。
普通的做法是,当借款期限的最后一天结束后的第二天开始,便可以开始计算该笔借款所享有诉讼请求权的时间段,这个周期通常被设置为三年。 然而,如果在借款协议中并未明确规定具体的还款日的话,那么贷款方有权随时向债务方提出索债要求,但前提是必须充分预留充足的时间供债务人从容应对。 在此种情况下,诉讼时效往往会以债权人主张债权的这一行为作为起点进行计算,同样也是设定为三年。 请特别留意的是,如若在期间内,债权人曾通过寄送催款通知、启动法律行动等形式对债务人施加了压力,则此举将会使得诉讼时效产生中止效果,并且在该中止以及相关程序结束之后,诉讼时效将重新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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