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的后果是多久发生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要求人民法院维护民事权益的诉讼请求来说,其法定诉讼时效期限设定为三年。
这就意味着,假如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偿还责任,债权人必须于知晓自己权益受侵害并明确债权义务关系之日起三年内启动诉讼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 如果超过了这个时效期限长达三年的时间,那么一般而言,即使债权人进行了维权行动,人民法院也无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但是,除非从权益受损之日算起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之久,或者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才会依据债权人的申请酌情考虑是否予以延长诉讼时效。 因此,欠债不还所带来的不良后果往往会在债权人启动诉讼时效期间内显现出来,除非出现特殊情况或者债权人主动申请延长时效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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