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讨欠款去哪里法院立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此类案件,请求支付赡养费的立案受理法院需依据相关法规及规定确定。
若债务人作为自然人身份出现,则应当以其所在地的被告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为依法行使起诉权的主要法庭; 然而倘若债务人为企业或其他协会、单位等法人机关,那么应当依循准则向负责人或其他主体的日常办公地点所在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对于跨区域并存的多个被告方,且各被告人的住所地址或长期生活停留点散布于各个不同地方级别的人民法院辖区范围内,那么此类多个法院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均具有管辖权。 因此,决定追索拖欠款项的立案法院时,需要综合考量被告的住所位置或者主要生活居住地来进行合理的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