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欠款官司要有什么证据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欠款纠纷案件时,所需的关键性证据应包括且不仅限于以下方面:
首先是债务人为承认欠款行为所作的书面陈述; 其次为借款合同、转账凭证等直接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文件; 再次则包含见证双方借款过程的第三方证人证言的相关证据材料; 除此之外,亦需提供债权人已向债务人催讨欠款而对方仍未履行还款义务的相关证据; 最后,若债务人曾偿还过部分款项,也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以上所有证据均须经由司法程序进行严格的查证与核实,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并以此作为判定事实真相的重要依据。 如有必要,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协助调取某些难以自行获取的证据资料。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对所有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与核实,以保证审判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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