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静海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天津市静海区的市民或公司未能依照约定偿还贷款,债权人有权将起诉对象提交至被告人的居住地人民法院进行法律诉讼。
若被告人的居住地和经常性停留场所非同一地点,债权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将诉讼请求递交到被告的常驻立足点所在之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而对于涉及多项指控的被告人,倘若各自的居住地或临时落脚处均不属于同一地区的各级司法区域之内,债权人有权向该专案中的任何一家具有司法管辖权利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作为原告方,债权人应当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其中包括搜集并整理所有可能有助于在庭审中证实债权真实存在以及债务人未能依照约定偿还贷款的各项证据材料,例如借款合同,转账数据,以及关于催促还款事宜的通知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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