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跟老人借钱不还儿女该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该问题的探讨,首先有必要厘清几个关键要素:
首当其冲的便是,老年人向子女出借款项是否可以被看作是一种典型的民事法律行为; 其次,此类行为的合法有效性如何评定; 最后,如果子女未能履行归还借款之义务,老年人能否通过合规的法律手段实现追索。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即第一百四十三条,法律承认真正的民事法律行为只需满足三个基本条件: 实施者拥有适格的民事行为能力、表达的意愿真实无误且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更不得违反社会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 若老年人在清醒且自主做出决定的状态下,自主地将资金无偿出借给自己的孩子,双方对于此种款项往来表达的意图均属真实,且这种借款行为又未触犯任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更没有违背公众普遍认同的道德规范,那么这种类型的借款便可以认定为有效。 然而,若老年人在并非出于个人主观意愿、意识模糊的情况下进行的借款,亦或是这种借款行为存在着虚假的意思表示、恶意勾结等不良情形,针对这些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如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以及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这类借款行为可能会被依法判定为无效。 假如子女不能按时还款,老人们是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选择通过法律手段去争取追回这笔借款的权益。 如果借款行为被证明合法有效,老人们就可以向法院递交诉讼来主张子女偿还借款。 倘若借款行为无效,老人们或许无法通过法律渠道来实现索要借款这一目标。 全篇总结下来,老年人向孩子们出借款项之后,能否通过合法手段成功地追索回来,关键在于他们的借款行为在此过程中是否能够得到法律的认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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