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认识的人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您在网络环境中结识了他人并经历其借贷行为却未得到还款,您有权向具有该债权人所在法域管辖权的原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正式的民事诉讼。
然而,若原被告的居所地存在差异且此差异使二者处于两个不同的执法管辖区范围内,此时,您依然能选择向被告的频繁居留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涉及到多名被告且他们各自的居所地或频繁居留地分别位于不同的人民法院辖区时,则所有具备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均可受理此类案件。 在启动诉讼程序之前,您需准备充足的相关证据,例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以及聊天记录等,以充分证实借款事实及其具体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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