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丢失可以要求仲裁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仲裁此项程序适用于正处于平等地位的主体之间就合同产生的纠纷以及其他涉及到财产权益的纷争。
当我们讨论欠条丧失这个议题时,其中牵涉到的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两者间因债务关系而产生的纠纷。 倘若在欠条丧失之前,双方曾经签订有仲裁协议的话,这时候债权人便可根据这份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 债务受让人与原始债权人对欠款纠纷存在的仲裁协议是申请仲裁无效的唯一前提条件; 但若欠条的丧失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缺位,这也将导致仲裁面临艰难险阻,其原因在于仲裁必须具备充分的争议事实和证据来支撑裁决的过程。 还有一种情形是,如果欠条的丧失是由于债务人蓄意或明显过失导致债权人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债权的存在,那么债权人或许会采取法律手段,对债务人提出追责问询。 换言之,在此种情况之下,仲裁并非直接的解决之道,除非双方曾签署过明确的仲裁协议,而且债权人能通过其它合法手段对债权的存在进行确认。 总而言之,针对欠条丧失是否可以进行仲裁的决定,取决于诸多因素,如仲裁协议是否为有效协议、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清晰无盲点、证据是否充实全面等等。 具体情况还需视实际情况而定,若欠条的遗失构成了债权债务关系纷争的主要争论焦点,且双方已经签署了仲裁协议,此时债权人有权寻求仲裁的帮助。 反之,如果并无仲裁协议的存在或者欠条的遗失并未对债权债务关系的确立产生干扰,那么仲裁恐怕并不能成为解决此类问题的首推路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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