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光有转账凭单行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诉讼中所采纳的证据种类繁多,涵盖书面证据如书证以及诸如电子数据在内的各种形态。
转账凭证无疑是书证之一种,其具有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效力。 然而,仅依赖转账凭证未必足以证实借款行为的确凿性。 为了更为全面地评估事实真相,除了转账凭证之外,还需引入相关人员的陈述、证人证词及其他辅助证据进行综合考量,方能做出准确无误的判断。 因此,仅凭借转账凭证尚无法充分证明借贷关系的真实存在,具体情形仍需结合其余证据加以佐证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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