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了别人2300块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权人享有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权利,以期解决其在借款合同中权益被侵犯之问题。
倘若债权人在写作起诉书过程中遇到了实际困难,完全有权利选择进行口头起诉,而该请求将被记录在人民法院的相关笔录之中,同时也需告知对方当事人。 若借款人对债权人履行还款责任持消极态度,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递交执行申请书,从而达到强制借款人清偿债务的目的。 总的来说,债权人完全有机会通过合法途径,例如发起诉讼或者申请执行程序,有效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和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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