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股东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公司之股东以借款人身份违反约定,未能按期归还借款,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股东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可表现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或赔偿债权人的经济损失等等。
此外,参照第六百七十五条之规定,若借款期限未做明确约定或约定不够详尽,出借方(在此情况下可能系指公司)有权利向股东提出书面敦促,要求股东在合理期限内及时偿清欠款。 实践操作中,公司可参照如下流程来处理此类问题: 首先,通过发送催收通知书,明确告知股东还款时间节点及义务; 其次,若股东未能如约履行其还款义务,公司有权采取一系列的法律手段,比如,向当地法院起诉,寻求司法保护,请求股东尽快履行债务并支付相应违约金; 最后,若发现股东的资产不足以全部偿付债务,公司还有权向前述法庭求偿,申请执行股东的股权以及其他形式的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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