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人怎么追讨利息费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交易的其中一方未能按约定支付利息之时,另一方即为债权人有权提出要求支付此类款项。
若借款者不能按照预定时间履行支付利息的义务,那么作为债权人有权利依照法律程序向当地的民事法庭提起诉讼,要求欠债者偿付应负担的利息。 倘若欠债人未能依约履行利息的偿还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赔偿因违约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这其中也包含了因未支付利息而引发的损失。 然而,损失赔偿金额必须与违约行为所带来的实际损失相匹配,且不得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能够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违约可能会带来的损失范围。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债权人需要积极搜集并整理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借款合同、利息支付凭证以及催收通知等等,以此来证实欠债者未能支付利息的事实及其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 随后,债权人便可向法院递交起诉书,请求法院裁定欠债者支付应负担的利息以及相应的损失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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