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皮欠条怎么诉讼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即便在缺乏欠条这一重要证据的前提之下,当事人仍有可能采取其他途径证实潜在的债权债务关系。
比如,他们可以提交口头陈述、证人证言、书面证据(诸如转账记录、短信息以及电子邮箱中的相关邮件等)、音像资料(如录音和录像等)等,以证明对方拖欠款项的确切情况。 只要这些不同类型的证据之间彼此能够相互印证,并构建出一个完整且连贯的证据链,那么法院便有可能依据这些证据来确认债权债务关系的真实性。 因此,即使欠条这一关键证据缺失,当事人依然有可能通过搜集和运用其他类型的证据来启动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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