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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异地欠钱不还怎么办理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假设在异地发生了拖欠款项未予偿付的情形,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身处之地所在的当地人民法院发起相应民事诉讼程序。
若债务人的居所和其惯常的居住地并不处于同一地点,债权人则可向该债务人常年居住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倘若涉及到多名被告人,并且他们各自的住所或惯常居住地分属不同地区,人民法院在此种状况下均具有管辖权。
作为权益受损者的债权人可以自由选择其中任意一家具备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发起针对被诉人偿还欠款请求的诉讼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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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0:4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