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借条的钱怎么讨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没有书面借贷凭证或借据的情形之下,债权人仍具备用其他途径证实借贷事宜与债务关系实有的可能性。
具体来说,债权人可提供当事情节,证人证词,书证(例如转账记录、短消息、电子邮件等等诸如此类的),音像资料以及电子数据等各类形式的佐证素材,以求证实借贷实事。 然而,若债权人在自身条件下难以搜集到这类的证明材料,他/她亦可行使权力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协助调查取证。 当地人民法院有义务进行全面且深入的审查核验,并对所提交的各种证据加以核实和认定,以此来决定是否存在真实的借贷情事。 假如此类证据确凿充分,那么依据此证据,法院便能够依法作出裁判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