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地打的欠条有诉讼时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法院提出保护民事权益的诉求,其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该诉讼时效不仅应当从被侵害方知晓自己所享有的权益遭受损害以及对应责任方之存在的那一刻开始计算,还包括应当知道这一切的情况。 因此,如果在工地上打出来的欠条实际上代表了债务人对于债权人的一种还款保证的话,那么债权人就应该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欠款事件以及每笔债务的责任人何时开始计算,在这个时限内积极启动诉讼程序。 如果超出这个诉讼时效期限整整三年,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法院将不再进行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况,此种情况下地方法院有权根据权益人的书面申请而做出延长期限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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