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日期没写年份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条约中的年份未能予以清晰填写,将会对对应的诉讼时效产生潜在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得以中止的情景包括当事人向债务人明确表达偿债意向、债务人自愿承担还债责任、权益方主动发起诉讼或者通过申请仲裁等方式主张自身权益。 当借款条约中存在年份未被详尽记载的时候,假如其中所列日期已足以揭示确切的偿付期限,权益方可以从该期限届满之时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然而,若借款条约中的日期未能明确揭示,则可能需要借助其他相关证据乃至双方的陈述来确立偿付期限,进而进行诉讼时效的计算。 若仍不能确定具体的偿付期限,那么或许得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由此可见,借款条约中是否详细标明年份并不会直接影响诉讼时效的中止,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境及其他相关证据进行全方位考虑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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