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能去异地起诉欠钱人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双方并未明确订立或模糊约定合同之履行地点,且事后未能达成补救的书面协议,那么该合同履行地点便应当依据接受金融债务一方的所在地来确定。
换句话说,倘若您作为债权人(金融债务的接受方)的所在地点与债务人(借款人)的所在地并不相同,那么您仍有权选择在自己所在地对债务人发起法律诉讼。 所以,您完全有权利前往他地对拖欠付款之人进行法律追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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