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借条债务纠纷有年限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制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请求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设定为三年。
这就意味着,若借款人为确保自身利益而了解或应当理解到自身权益被侵犯的事实及借款人存在违约行为之日起,在长达三年时间内未能提出诉讼,则人民法院将无法对其权益进行有效保护。 然而,若自权益遭受侵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了二十年,除非存在特殊情形,否则人民法院通常不会给予保护。 因此,即便没有书面借据作为证据,债务纠纷仍然具有时效性,即为期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在此期间内,债权人有权提起诉讼; 若超过三年但尚未达到二十年,债权人仍可提起诉讼; 但若超过二十年,除非存在特殊情形,否则人民法院通常不会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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