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不还起诉时效是多久怎么计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未能履行债务偿还责任的案件,法定追诉期一般设定为三个年度。
此项时效的计算方式应自被侵权人知晓或是应该知晓自己的权益已经遭受侵害,以及责任人的身份明确之时起算。 然而,若存在特殊情形,例如双方当事人已就还款期限达成共识,那么自该期限届满之日起便可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倘若并未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债权人有权随时向债务人提出还款请求,但需给予债务人合理的准备时间,自该准备时间结束之日起方可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另外,若在此期间内,债务人有部分履行、承诺还款等行为发生,则诉讼时效将被中止,并需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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