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朋友借钱不还起诉他也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的好友拖欠借款不予偿还,且您已依据法律提起诉讼,然而即便法院宣判之后他依然未能清偿所欠款项,那么在此情况下,您有权请求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在执行期间内,倘若您的好友由于经济困境无力承担借款,缺乏收入来源并失去了劳动能力,根据我国法律第五条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可酌情作出决定,暂停执行程序。 这意味着,假如您的朋友的确无力偿还债务,那么法院可能会考虑暂时终止执行工作。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您无法追索债款。 若您的好友尚拥有其他资产,或者在未来具备了偿还债务的能力,您仍可向法院重新提出执行申请。 除此之外,您也可以探索其他法律途径以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例如与好友商议制定还款计划、申请实施财产保全措施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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