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了朋友四千块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发现自己友人在借得过款后未能依约如期偿还债务,那么在此情况之下,您完全有权通过相关法律程序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述主张权益,请求他方等人偿还欠您的债务。
假如您在起草诉状等书面材料时感到无法胜任或是存在困难,也无需过于忧虑滞碍,因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您是可以选择进行口头上的诉求陈述,届时由人民法院将您所言记录于案并通知到对方当事人即可。 倘若经过法院审理裁决后判定您的友人确实应当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然而他却依然拒绝履行义务的话,那么您便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该判决进行强制执行,从而迫使对方尽快偿还所欠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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