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充人借钱不还怎么办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南充人士借款未能依约偿还,债权人可向被告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维权。
然而,若被告所在地与其常居之地并不相同时,原告亦有权选择向其常驻之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提出诉讼请求之际,需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规范格式的起诉书,且根据被告方人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 如遇书写起诉文书困难者,并获准许后,方可采用口头形式提出,人民法院将负责制作笔录并通知对方诉讼参与人。 当被告方无视法律规定并且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向人民法院呈请强制执行,以此确保公正、公平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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