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欠钱不还能要回来吗法院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某一方当事人对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或者其他应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拒不履行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强制执行。
这就意味着,若有他人拖欠款项且此项债务已被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所确认,则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执行以追回债务。 实践当中,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况,采取诸如财产查封、扣押、拍卖等多种手段进行执行工作,以保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因此,遇到欠债人不偿还借款的问题,通过寻求法律途径是完全可行的,也是有效追索债务的方式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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