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姐妹间相互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及到姐妹之间因借款未偿还而产生纠纷时,你可采取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妥善处理。
在此情况下,作为原告方(债权方)需具备与案件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条件,同时,被告(债务方)的身份必须清晰明了。 此外,原告应能提出具体详实的诉讼请求以及支持其请求的相关事实及合理依据,并且此类争议事项符合人民法院所规定的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以及其具有管辖权。 因此,在满足上述条件之后,原告便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为确保程序合法性,原告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形式的起诉状,并根据被告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倘若确实无法以书面形式提交起诉状,原告亦可选择口头起诉,但需由人民法院将其诉求记录在案,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在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中所列举的任何一种情形,例如,债务方表示愿意延期履行债务、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提出异议、债务方死亡导致需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或者其他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情形,那么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中止执行。 当这些中止执行的情形消除后,则恢复执行。 总而言之,若姐妹之间因借款未偿还而产生纠纷,你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加以解决,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程序,包括提起诉讼、执行程序等环节。 若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法定中止执行的情形,则执行程序可暂时停止,待情形消除后再行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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