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能躲掉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方未能按约偿付所拖欠之款项,作为受害的贷款人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即借款人履行债务之责任。
在此过程中,贷款人需提供充分且有力的证据证实自身与借款人之间的确存在真实、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同时需详细陈述借款人未能准期清偿债务之具体情况及原因。 倘若借款人对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调解书所确定的债务偿还义务予以拒绝履行,贷款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该执行程序将由人民法院指派的执行人员负责实施,旨在强制借款人履行债务偿还义务。 因此,借款人试图通过逃避债务的方式规避还款责任是行不通的。 一旦借款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贷款人便拥有了通过诉讼及执行程序等合法途径追索债务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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