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有必要要起诉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起诉须遵循特定的法定程序和规则,该过程需满足一系列严格的条件,诸如当事人与诉案之间存在直接利害关联、被告资格确凿、讼求具体以及事实和理由清晰明了,同时也需要确保所涉争议事项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并在其管辖权内。
若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出借方作为原告显然与其借款行为具有直接的利益牵连,而借款人则自然成为明确的被告。 在此种情况下,出借人的诉讼请求无疑是要求借款人偿还欠款,借款的事实和理由亦具体且明确。 更为重要的是,此项纠纷完全符合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畴及管辖权限。 因此,在出借人(原告)未能如期归还借款(被告)的情况下,具备充分的起诉条件,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款人提起诉讼以追索欠款,实属必要之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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