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了6千块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贷方在欠款六千元之后拒绝履行还款责任,则债权方有权向人民法院发起申诉,要求借贷方归还所欠款项。
债权方在启动司法程序时,需按照被告人数提交等量的起诉书副本。 倘若债主因起草起诉书存在实际困难,可选择以口头方式进行诉求,由人民法院将相关内容记录备案,同时告知被告人此事。 一旦法院做出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而借贷方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债权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即便判决已具备法律效力,债权方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总而言之,债权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借贷方不履行还款责任的问题,这其中包括提起诉讼以及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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