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了180块钱给别人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人未能按期归还借款,出借方有权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切实履行还款责任。
倘若在撰写起诉状时遇到困难,出借方亦可选择以口头方式提出诉讼,由法院将相关内容记录在案,并将之传达给被告(即借款人),以确保案件后续的处理进程不受影响。 如若借款人仍旧抗拒偿还债务,出借方可向受理该案的司法机关申请执行程序,以督促借款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若借款人仍未改变其消极态度,出借方有权请求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例如对借款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拍卖等,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总而言之,若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出借方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加以解决,即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执行,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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