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子为舍友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一男性曾为其室友借贷金钱,而对方并未能依照诚信约定及时偿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出借人或借贷方(在此情况下为该男士的室友)有权请求借款人(即男子本人)在适当的时间范围内归还所欠借款。
若双方并未书面约定明确的还款期间,或者虽有书面约定但无法清晰确认还款最终日期时,出借人仍旧有权随时请求借款人归还借款。 另外,参照第六百七十六条之法律法规,若借款人未能如期履行到期债务,应当依照相关合约或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 实践中,该男士可先行尝试与其室友进行友好协商,以期妥善解决还款事宜。 若协商无果,该男士则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室友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 若借款协议中已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以及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该男士便可依据合同条款维护自身权益。 反之,若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相关事项,该男士亦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主张自己应得的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