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前拘役期算作刑期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判决前拘役期算作刑期吗? 判决前的拘役期是算在刑期内的,以下的刑法拘留期间的时间都计算在刑期内。 (一)《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二)《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刑法》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逮捕嫌疑人的条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除非犯罪嫌疑人是孕妇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不然大多数的公诉案件在判决之前就已经对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嫌疑人都是被关押在看守所当中的,虽然羁押的时间能折抵刑期,但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 犯罪嫌疑人在判决前受到拘役,是可以算做刑期的,届时可以申请折抵刑期。但是只有被判处管制、拘役、以及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才能折抵刑期,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是不能根据拘役期来申请折抵刑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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