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朋友借钱救急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尊敬的朋友您好!若您的朋友因紧急情况而向您借款,但却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归还欠款,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借款人理应依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
若借款期限并无明确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且无法确定具体日期,那么借款人可随时进行还款; 而贷款人则有权通过催告方式,请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完成还款。 若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根据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逾期利息。 针对您目前所面临的困境,首先,建议您尝试与您的朋友进行友好沟通,提醒他们及时履行还款义务。 若沟通无果,您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您的朋友归还借款本金以及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 若借款过程中已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和逾期利息,您便可依据这些条款要求对方还款; 反之,若未作任何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您则可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出逾期利息的主张。 在提请诉讼时,您需备齐相关证据,例如借款凭证(即借条)、转账纪录以及双方的通信往来等等,这些都能有效地证明借贷事件的真实性及其实际数额。 此外,如借款时期同时存在担保措施或有第三方给予担保,这些也都可作为有力的证据呈交至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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