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还没有资产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借款且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之财产,同时倘若其因生活困顿而导致其无力承担还款责任,缺乏稳定的经济来源,亦或者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裁定终结本次执行活动。
此种情况表明,倘若借款人确实无足够的财务资源以清偿所欠债务,并且满足上述所有条件,那么法院有可能会决定停止进一步执行追讨债务的程序。 然而,这并不代表借款人可以免于履行还款义务,仅仅是在短期内无法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的手段收回债务。 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能需要寻求其他可行的解决策略,如尝试与借款人共同商议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或者寻求其他合法途径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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