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朋友借钱不还,没有借条能要回来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好友未能偿还借款且无书面协议为证,然而,如存在其他证据明确证实了双方存在借款关系的,仍有可能追回这笔债务。
反之,若无任何有效证据予以支撑,则成功追回款项将会面临一定挑战性。 在此情况下,债权人须悉心搜集额外的证据用以证明借贷关系的确立,进而采取法律手段形式追索债务。 若出借方向所在辖区内的民事法庭对民间借贷诉求提出上诉,其应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比如借本、收款收据、欠条这类具有证明力的债权凭证,以及其他可佐证借贷法律关系确实存在的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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